后厨_渠道来源等信息进行完整记录,负责应急食品及物资的生产加工
后厨岗位有哪些
后厨现今主要负责生产一线生产工作人员,同时也是“八小时”工作制的具体实施人员。
现场查看现场情况
(一)负责区域内环境卫生和防疫物资的采买和整理
(二)负责“八小时”工作时间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和防疫物资的采购、打包、配送、分发等工作。
现场了解外地货品供应
(三)负责企业防疫用品、消毒产品、口罩、洗手液、消毒凝胶等消毒、防护物资的生产、运输、贮存、销售。
现场调研生产中的防疫物资生产过程
(四)负责应急食品及物资的生产加工,指导应急食品的包装、消毒、贮藏和销售。
现场了解产品供应
(五)负责产品采购过程中的防疫用品、消毒产品的储备、运输、销售的有关工作。
现场调研产品销售过程
(六)负责在生产的过程中收集、整理、记录、归档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销售信息。
现场了解产品销售情况
(七)负责产品销售的信息收集、汇总、记录和归档。
现场检查生产设备的安装、检修和清洗
(八)现场检查防疫物资和消杀用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
现场检查用于核酸采样、环境消毒、检测等预防性消杀产品的采购和运输情况。
(九)负责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效处理。
(十)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传。
现场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检测、记录和归档情况。
三、严格从业人员管理
(十一)购买、使用、储存、运输、提供产品应当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
销售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三检三专”管理要求进行标识管理。
四、严格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菌素等“四类药品”销售管理
(十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混放销售的,不得上市销售。
零售药店可通过电子处方系统等渠道,将购药信息、疾病诊断相关信息等在线上传,并核对相应信息。
五、优化网购和网络销售的管理服务
(十三)对通过互联网在网上销售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实行信息登记、信息审核、信息推送、核酸检测“四类药品”销售登记管理。
(十四)对于销售“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通过网络销售,应当依法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药品经营企业对购进渠道、渠道来源等信息进行完整记录,并对产品信息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
(十五)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因互联网平台监测到相关检测试剂具有较高风险而未获得相关资质的机构、个人,药品零售企业或网络销售企业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药品零售企业或网络销售企业可依据相关规定,限制该产品销售。
《条例》自2022年3月1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
2022年3月11日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解读。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宣传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34号)和相关解读,提升社会认知度和信心。
(二)加强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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