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报_生活质量和境况严重下降,必须认真对待所有监测对象
电报丨国务院:建议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信息与金融服务对接,丰富监测对象保险产品,切实提升监测结果的精准性。国务院扶贫办近日下发通知,部署2019-2020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
一、完善监测体系,突出工作重点
监测体系的建设是有效缓解监测对象收入与返贫风险的关键。新时代,我国有41.36亿人,每百万人拥有47.38户家庭。其中,农村脱贫户245万,占普通农户的19%。这是我们从中央到地方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总要求,更是以国家战略眼光确保每一个监测对象都能不愁吃不愁穿的根本所在。
必须认真对待所有监测对象。农村脱贫户里有很多特殊困难的,有的是大病、有的是重残,脱贫工作中均要有贫困户的身影。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充分发挥好监测帮扶作用。有些监测对象因无法长期外出务工、子女上学等原因,生活质量和境况严重下降,成了脱贫路上的“拦路虎”。我们必须动员广大群众在熟悉掌握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参加贫困监测帮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贡献力量。
必须紧盯监测对象的变化规律,坚持做到精准施策。要密切关注农村贫困家庭、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监测对象变化情况,动态掌握救助需求和帮扶需求,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做好倾斜支持,及时把有关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对因病、因灾、因灾返贫致贫的监测对象,要制定帮扶措施,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对存在临时生活困难的监测对象,要积极开展精准帮扶,提高监测结果及时公开、快速发现的能力。
必须注重巩固提升,坚持突出实效。监测对象的变化,事关每个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确保监测对象持续巩固提升,让监测对象的获得感持续、健康、持续、稳定。要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健全监测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能力提升等工作制度,将不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纳入监测对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持续巩固提升。要及时优化监测对象救治,在保障监测对象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对暂时无法提供基本生活的监测对象,及时采取措施帮其解决实际困难。
近年来,辽宁省已累计建成各类监测点50余万个,受灾严重的重点地区监测站全部建起了视频联网,开展电话回访、线上问诊等方式,足不出户就能实现了异地报警、数据报送等功能,促进了服务管理的科学化、便捷化。但近年来全省监测站仍存在维护成本高、人员配备不足、服务能力不强、标准规范缺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全省监测工作的发展。
辽宁省已成立以省领导任组长的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扩大)会议,下设2个省直指挥部、3个省应急管理厅(厅、委)联席会议,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省局领导全域管消防的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辽应急发〔2021〕5号),并就建立省局领导全域管消防的工作机制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意见。
同时,辽宁省正在全力抓好全省2个指挥部的组建和运行。由省应急管理厅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厅际协调机制和省应急管理厅区域应急协调中心建设,做好全省2个指挥部建设准备工作,并将纳入省厅日常工作计划,在职责范围内分年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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