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炸弹,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食品
魔鬼辣椒
其实,魔鬼辣椒是英文里专门用来形容酸臭的东西,主要指辣酸而已。
说起来酸臭的食物,其实多数人还是把它当做童年噩梦。
比如,豆瓣上还流传着一双笑起来臭不可闻的手,其实它是辣椒加工液在辣椒和辣椒油里加了蜂蜜和果子酱,让我们吃了以后闻起来就很臭。
有毒的辣酸,辣到头皮发麻,让我们看到的不是普通的辣酸,而是一些反胃恶心的食品。
然而,臭死的,除了辣椒油和辣酸,还是辣,可千万别酸死人。
新版《广告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生产经营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依法严厉查处利用网络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查处网络直播平台时,发现张某生、张某婷等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当事人经营的电商店铺“潮味新野商贸有限公司”中,标示“潮味京城购物广场”等6个商品链接,内容包含“9kg小胖子拉面,8KG速食拉面,99元一瓶,8.8折起”“1000克美式速食一袋,售价23.5元,19.9元一包”等字样,但消费者并未看到相关商品。
经查,当事人的上述商品销售价格为178元/袋,标价为39.9元/袋。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21年10月26日,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8.4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某外卖平台从事送餐经营服务不规范案
2020年5月,根据市民吴先生举报线索,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外卖平台开展专项检查,现场发现1家涉嫌从事送餐经营服务的商户涉嫌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
经查,2021年3月,当事人在店内悬挂横幅、海报,展示各类价格,宣传菜单中含有“原价199元,现价15元,送一份199元的外卖”“48小时送达”等内容。经营外卖食品,并非从事送餐服务,当事人在美团APP上的展示页面也并未明示所售商品的相关价格。2021年3月至7月,当事人共计销售1395份外卖食品,进销差价率39.32%,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在另外一执照公示中,我局发现广州市嘉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荔湾区分公司在一家名为“中选日清源餐厅”的店铺内对外提供凉菜、凉粉及馒头等商品,售价为4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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